《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月活动之《条例》知识问答(一)
编辑日期:2021-05-17 08:41
作者:办公室 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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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农民工工资?
《条例》第二条规定:农民工工资是指农民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后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
2、如何约定农民工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
《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
3、用人单位应当如何支付农民工工资?
《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通过用人单位应当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
4、农民工工资可以用实物或有价证券替代发放吗?
不可以。《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
5、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农民工如何维权?
《条例》第十条规定: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有权依法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